装载机是一种广泛用于公路、铁路、建筑、水电、港口、矿山等建设工程的土石方施工机械,它主要用于铲装土壤、砂石、石灰、煤炭等散状物料,也可对矿石、硬土等作轻度铲挖作业。换装不同的辅助工作装置还可进行推土、起重和其他物料如木材的装卸作业。
在道路、特别是在高等级公路施工中,装载机用于路基工程的填挖、沥青混合料和水泥混凝土料场的集料与装料等作业。此外还可进行推运土壤、刮平地面和牵引其他机械等作业。由于装载机具有作业速度快、效率高、机动性好、操作轻便等优点,因此它成为工程建设中土石方施工的主要机种之一。
(1)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有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2)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安监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安监部门)负责。报考所需资料:申请表、培训证明(或免培训的学历证明)。
(3)60日内组织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4)经考试合格后,向考核发证机关(安监部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安监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5)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安监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装载机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